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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

发布时间:2020-05-14人气:151

随着人口数量的不断增长和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改善,餐厨垃圾排放量随之增加。截止2015年,我国餐厨垃圾产量达0.9亿吨左右,且不断保持增长趋势,餐厨垃圾已经占到城市固体废物的55%左右。解决餐厨垃圾的处置问题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也是破解日益严重的垃圾包围城市困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1.餐厨垃圾的特征与危害

餐厨垃圾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其主要组成包括:淀粉、糖类、蛋白质、纤维素、油脂及无机盐等,除此之外,还含有一定量的微量元素,如钾、钙、镁、铁以及磷等。

餐厨垃圾的主要特征是:

(1)易腐性。由于餐厨垃圾中有机物含量较高,使其在中温或高温条件下,易于腐烂,产生恶臭气味,危害环境及人体健康;

(2)营养元素丰富。餐厨垃圾中除了有机物含量高外,还富含钾、钙、磷、氮等微量元素,再利用潜力较大;

(3)含水率较高。餐厨垃圾中含水率高达80-90%,不利于收集、运输等,且渗滤液浓度较高,一旦发生泄露,可通过地表径流和渗透等方式,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

(4)存在有毒、致病菌和病源微生物等。随意堆放等不恰当的处理,易导致病源菌传播和感染,从而威胁居民身心健康。

餐厨垃圾的危害较大,主要为:

(1)餐厨垃圾有机物含量高,容易腐败变质,产生恶臭,污染大气环境;

(2)餐厨垃圾中携有病源菌,随意堆放容易滋生蚊蝇,传播病菌;

(3)餐厨垃圾含水率较高,运输过程中会发生滴漏现象,污染市政环境,产生的渗滤液会严重污染地表和地下水;

(4)餐厨垃圾数量巨大,给城市垃圾处理带来难度,大大提高处理成本。

餐厨垃圾造成的污染已经对环境和人们的日常生活构成重大危害,同时也是“地沟油”,“泔脚猪”等的主要诱因。

为了切实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切断疫情传染源,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强化餐厨废弃物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建城管发〔2018〕980号)、《古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古蔺县应对非洲猪瘟开展餐厨垃圾应急收运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古府办函〔2018〕199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餐饮企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将餐厨垃圾提供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收运处置。

二、餐厨垃圾产生单位(餐饮服务经营者)要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餐厨垃圾油、水、渣分离,并建立台帐,分离出的固体渣和油脂全部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将分离后的油脂和残渣倒入污水管网。违反者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将按照《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对违反者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四、各餐饮企业严禁将餐厨垃圾提供给个体养殖户或养猪企业进行喂猪。继续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之规定,没收违法使用的产品和非法添加物质,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在餐厨垃圾收运、处置过程中,有妨碍公务、寻衅滋事、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等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查处。

六、欢迎广大市民对随意倾倒、抛洒、堆放餐厨垃圾以及使用餐厨垃圾饲喂生猪的行为进行监督



2.餐厨垃圾处理处置现状

餐厨垃圾目前已是城市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其对居民的日常生活和身体健康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餐厨垃圾常用的处理处置方法,如喂养畜禽、卫生填埋、焚烧、用作肥料、好氧堆肥等。尽管这些方法的见效快,但仍存在资源利用率较低等缺陷。

若能将餐厨垃圾中丰富的生物质进一步资源化利用,其不仅有利于保护环境,也增加了人类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程度,充分体现了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的发展方向。因此,寻找更清洁绿色、高效循环的餐厨垃圾处理方法,已成为当前各国不断探寻和开发的重要目标。

2.1用作家禽喂养

直接喂养动物,因存放期间可能发生的病毒、致病菌、病原微生物,将会造成疾病的传播、交叉感染等隐患,且无法解决同源性问题,容易引起牲畜病变,进入食物链后,影响人类健康。

2.2卫生填埋

因餐厨垃圾本身含水量高、易腐烂,直接填埋会产生一系列问题,如滋生蚊蝇、产生的甲烷等温室气体无组织排放、产生挥发性气体形成刺鼻有害气味、高浓度的渗滤液污染河流、地下水等影响水环境等。

2.3焚烧法

焚烧法是指将垃圾放置在密闭焚烧炉内,在高温条件下,将垃圾中的有机物彻底分解,从而达到减量化的目的。餐厨垃圾含水率高达80%,且脱水困难,同时餐厨垃圾的热值较低,燃烧时需额外添加辅助燃料,增加焚烧处理成本;此外,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SO2、NOx、二噁英、呋喃等有害气体,造成二次污染。因此,采用焚烧法处理餐厨垃圾存在投资大,二次污染等问题,难以广泛应用。

2.4好氧堆肥

在有氧条件下,利用好氧菌对废物中的有机质进行氧化和分解的生命代谢活动,是一种将传统好氧堆肥技术与外加生物菌种强化作用结合起来的堆肥技术。好氧堆肥处理技术成熟、安全、成本低,最终可转化为有机复合肥料或土壤改良剂,应用前景广泛。但该法占地面积大且周期长,易产生臭气和污水对环境造成污染,不适合大规模应用。

3.餐厨类有机物、渗滤液高温高压水解水热制肥

这种高温高压水解技术系统稳定性高,可靠性强。其主要优势在于:(1)技术工艺成熟,系统稳定性高:通过高温高压降解,将大分子链断裂成宜于农作物吸收的小分子链;同时彻底消灭了病虫害和杂菌,无蚊无蝇,无臭气;(2)具有自主研发能力和独立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如采用的是日常生活中的高压锅原理,将有机物和渗滤液膨化成有机质粉末,确保工艺系统外购设备不超过25%;(3)该工艺预处理单元无需复杂的人工分拣工艺,全厂采用的是由中央集中控制的自动化分选系统;(4)该工艺处理时间短,效率高,4小时出产品;(5)肥效高,有机肥总养分超过5%;(6)该处理工艺所需热能来自本厂可燃物热解气化系统,能源循环利用,以垃圾处理垃圾;

3.餐厨类有机制肥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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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物、渗滤液高温高压水解水热制肥系统,因前分选系统分选出的有机物、垃圾渗滤液等在压力1.25MPA、温度193摄氏度的条件下,反应2小时,再经水解工艺处理后,在水解喷爆过程中,因释放压力被膨化成棕褐色粉末,而其它杂物的体积未发生变化,经过烘干、筛分,把有机质粉末与其它杂物彻底分离,所以也叫热选。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情况

自201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以来,上海市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成功将闵行区和浦东新区申报了第一批和第四批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按照国家试点要求,闵行区和浦东新区两个试点项目均已完成。

其中,闵行区试点项目,于2016年建成投运,采用“好氧发酵”的总体工艺制土壤介质土用于改良土壤。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生产约55吨土壤介质土。2018年已经国家验收,并启动了二期项目建设,日处理餐厨垃圾400吨。浦东新区试点项目,2016年开工建设,2017年建成投产,采用“厌氧产沼”以及沼气并网发电的技术路线,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以及厨余垃圾100吨。同时,也启动了二期项目建设。

上海市通过参与国家两批试点任务,为近期大范围推进湿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了宝贵的技术应用经验,有力支撑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推进。

二、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体系建设

2012年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7号),要求对餐厨废弃油脂实行符合产业发展导向的资源化利用。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各市级相关部门坚持依法治理、综合施策、攻坚克难、久久为功,建立了闭环管理体系,实现了“地沟油”应收尽收、应用尽用的全覆盖规范管理。

(一)应收尽收。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产生单位必须向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申报并与规范的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同时,在餐饮服务单位推进安装和使用油水分离器,实行餐厨废弃油脂定向送交,对于违规行为由绿化市容和城管执法部门查处。目前,全市产生餐厨废弃油脂的餐饮单位约4万户。

(二)规范化收运。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8家餐厨废弃油脂收运单位,实施“四个统一”(统一收运车辆并安装GPS、统一收集容器、统一作业服装、统一持证上岗),实行餐厨废弃油脂定向收运和处置,同时坚决打击非法收运处置行为。

(三)资源化利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废弃油脂资源化利用企业,将餐厨废弃油脂转化为符合标准要求的生物柴油(BD100)。同时督促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改造,提高处理能力和效率。

(四)B5生物柴油调制。中石化上海分公司参与上海市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将BD100生物柴油调制成B5生物柴油(含5%BD100生物柴油,剩余95%为0#柴油),在其下属加油站中优惠推广应用。

(五)政策支持。为支持推广应用,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制生物柴油推广应用暂行管理办法》,建立与市场挂钩的价格体系和运行机制。《办法》明确对B5生物柴油比普通柴油价格优惠部分由市级财政补贴80%。

三、统筹布局规划,加快全程分类体系建设

(一)明确总体路径

由上海市绿化市容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加强顶层设计,垃圾分类源头实施四分类,即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湿垃圾、干垃圾。此外,明确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资源化利用优先、以焚烧为主、填埋作应急托底,着力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积极参与,重点推进项目建设和政策保障。

(二)统筹前中后端分类设施建设

前端规范分类投放设备。按照宣传内容规范、容器规范、标识规范、管理规范的要求,上海市已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同步在全市道路等公共场所完成了4万余只道路废物箱标识更新。

中端配置分类收运装备。上海市共配置及涂装1461辆湿垃圾车、3079辆干垃圾车、87辆有害垃圾车以及237辆可回收物回收车,坚决杜绝混装混运。已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约1.5万个、中转站201个、大型集散场10个,中端分类收运和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基本形成。

末端建设分类处置设施。截至2019年底,上海市15个新建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中,已建成湿垃圾项目6个、干垃圾项目2个,有10个项目正在加紧建设,1个项目正在抓紧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市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已达2.435万吨/日,计划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日均2.9万吨焚烧、约1.1万吨生化,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四、加强制度保障,确保长效管理

一是强化立法保障。实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围绕“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社会普遍参与”的原则,对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规划与设施建设、促进源头减量、规范分类投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分类处置体系监管、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社会广泛参与等方面进行明确。

二是加大资金政策保障。上海市通过建设财力、一般预算等方式每年安排资金近10亿元,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相关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制定实施循环经济、餐厨废弃油脂、湿垃圾设施建设等一批补贴支持政策,出台了可回收物“点、站、场”体系建设和垃圾分类示范街镇专项补贴政策,推动形成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

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建立混装混运社会举报平台,实现源头、收运、中转与处置主体互相监督。实施强制分类执法行动,对执行不力的物业、环卫收运企业等依法处罚,情况严重的实行市场退出。持续开展单位执法行动,检查各类单位1万多家,开出整改通知单836张、处罚单157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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